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燕山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黄成宇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院多次通过微信、电话、邮寄《燕山大学本科学生拟退学处理告知书》等方式,均未取得联系。已达到退学条件,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班级 |
1 |
202211020191 |
黄成宇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金属材料工程(中高计划) |
金材(中高计划)22-1 |
请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尽快办理退学手续。(办理流程请参考燕山大学教务处网站-办事流程-本科学生线上学籍异动办理流程https://jwc.ysu.edu.cn/info/1055/5959.htm,如遇账号锁定,请拨打0335-8051283进行账号解锁)
公示期满无异议,仍未办理退学手续,学校将对黄成宇做退学处理。
公示期: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35-838769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