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实验教学用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书印制程序的通知
中心教师:
现接到学校教务处的通知,为统一规范本科实验教学用实验指导书、报告书印制程序及标准,提高实验指导书、报告书印刷质量,教务处对此项工作做如下规定:
1.印制时间:每学期末1个月内提交印制下一学期开设实验课的实验指导书、报告书申请,便于教务处统筹安排、集中印制。
2.印制数量:开课学期实验教学实际使用数量。
3.审核:
印刷新编或改编的实验指导书需填写审批表报批;印刷实验报告或未作改动的实验指导书不必再填写审批表,只需填写印刷通知单和制作好的封面及原件送教材室印刷即可。
4.封面制作说明:
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新编(改编)实验指导书审批表、封面式样模板。按封面式样模板,使用word2000或以上版本制作实验指导书/报告书封面。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名称统一使用“宋体”字,相应的英文名称统一使用“仿宋体”字
附件:1.新编(改编)实验指导书审批表
2.封面制作参照模板
材料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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