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西校区住宅办理第二批信用贷款的通知
各位老师:
请购买西校区住宅交第二批房款办理信用贷款的老师,于3月18日下午下班前到学院办公室登记,统一办理工资收入证明。并请按照学校要求准备好如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姓名页)
2、借款人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单位开具的未婚郑明)
3、借款人与燕山大学签订的购房意向书,包括房屋面积、总价款(可以为估算数额)等。
相关附件请查阅校园网关于办理交行贷款卡的通知。
材料学院办公室
200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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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
Last modified
2008-03-18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