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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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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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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一流研究型学院建设,规范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选拔过程,根据《燕山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围绕以研究型学院建设促进研究型人才培养创新模式,立足本科生培养质量提升,稳步推进、有序过渡,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对在校本科生全面发展的正向引导和激励作用,助力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

二、分配办法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计划面向各专业方向下达推免名额,评价指标如下:

推免名额分配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权重)

相关二级指标计算说明

1.毕业生数量(0.4)

1.1毕业生人数(1)

应届本科毕业生数

2.专业建设层次(0.45)

2.1专业层次(1)

专业层次得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新工科专业、认证专业系数为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系数为0.5,其他专业系数为0 .

3.考研升学率(0.1)

3.1考研升学率(1)

各专业方向考研升学率得分=上年度毕业生考研升学率*应届本科毕业生数

4.荣誉获奖(0.05)

4.1班级团体获奖/学科竞赛获奖(1)

每项奖励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3分,市级计1分。

注:1.推免名额面向专业方向分配,专业课程相同的班级属同一专业方向;

2.以上涉及数据以学院统计结果为准。

三、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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