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一流研究型学院建设,规范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选拔过程,根据《燕山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围绕以研究型学院建设促进研究型人才培养创新模式,立足本科生培养质量提升,稳步推进、有序过渡,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对在校本科生全面发展的正向引导和激励作用,助力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
二、分配办法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计划面向各专业方向下达推免名额,评价指标如下:
推免名额分配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 |
二级指标(权重) |
相关二级指标计算说明 |
1.毕业生数量(0.4) |
1.1毕业生人数(1) |
应届本科毕业生数 |
2.专业建设层次(0.45) |
2.1专业层次(1) |
专业层次得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新工科专业、认证专业系数为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系数为0.5,其他专业系数为0 . |
3.考研升学率(0.1) |
3.1考研升学率(1) |
各专业方向考研升学率得分=上年度毕业生考研升学率*应届本科毕业生数 |
4.荣誉获奖(0.05) |
4.1班级团体获奖/学科竞赛获奖(1) |
每项奖励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3分,市级计1分。 |
注:1.推免名额面向专业方向分配,专业课程相同的班级属同一专业方向;
2.以上涉及数据以学院统计结果为准。
三、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