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学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文件精神和河北省赛区推进会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6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与成长组,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次。参赛申报人是企业法人代表,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之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之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范围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内容要求
参赛项目内容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要求
各参赛队伍按照教育部要求,准备参赛材料,主要包括项目计划书及一分钟展示视频。初创组与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各团队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份(需附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2.电子版:包括一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五、大赛日程与安排
1.参加校级初赛的各参赛团队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完成计划书等材料的在线申报。我校的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9日。
2.各参赛团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和项目计划书,于6月9日前将电子版和纸制版各1份交至领队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教务科将项目进行汇总排序后(参照附件2)请于6月10日下班前至世纪楼505B。
六、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教育管理科 世纪楼505B
联系电话:8057068
联系人:吴伟龙
邮箱:ysuwlwu@ysu.edu.cn
附件:
1.燕山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第二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参赛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