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燕山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工作> 教务通知> 正文>

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答辩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05-18
浏览:

各学院:
  为妥善安排好毕业答辩,保证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圆满完成,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工作,端正学术风气,根据《燕山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过程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指导性意见》和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查重检测工作
  1.查重范围和查重方式
  (1)各学院开展答辩前,由教务处随机拟定抽查学生名单,各学院将相关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提交教务处进行检测。
  (2)答辩完毕后,本年度所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提交教务处进行检测。
  2.检测标准
  (1)参考国内同类高校检测标准,确定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标准为:文字重合率(指毕业设计(论文)与有效比对库的重合字数占论文总字数的比例)在30%(含30%)以内的论文视为合格,文字重合率超过30%的论文视为不合格。
  (2)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重合率不应超过20%,超过20%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初次抽查不合格,经修改并通过答辩的论文不能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3)由于网上检测手段只是辅助检查手段,上述标准不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水平认定的绝对标准,只能作为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参考依据。希望广大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恪守职责,严格把关。
  3.工作流程
  (1)教务处将于6月6日确定抽查学生名单,请各学院于6月10日11:30前将抽查样本提交给教务处进行检测。
  (2)对于查重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论文,由学院负责组织进一步的审查和认定。经学院审核后确定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必须进行修改,且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再次审定后才能参与毕业答辩。
  (3)针对修改后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院经过复查后,认定仍然存在严重抄袭者,则作为不及格处理,学生不能参加毕业答辩。
  4.提交材料要求
  学院提交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样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子版论文为word格式,命名按照如下规则:学院-学号-作者。
  (2)论文查重只查正文部分,请删除除论文正文部分的其它内容。如因未删除其它部分影响重复率过高,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3)同一专业的备查论文电子文档置于同一文件夹并压缩成rar 或zip 格式。
  5.其他
  本次论文查重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
  网址:http://vpcs.cqvip.com。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1.答辩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在第17周6月24、25、26日三天进行,26日下午报答辩成绩。请各学院提前组织安排有关工作进度。
  2.答辩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燕山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加强过程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指导性意见》及本学院自行制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阶段的考核办法”等管理文件认真执行。答辩分组时,须遵守“回避”原则,即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2)为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答辩完后答辩组只需给出相应答辩分数,无需再填写答辩组评语、指导教师评语等内容。
  (3)答辩成绩需要符合成绩分布要求,即成绩优秀率(90分及90分以上)不高于20%,低分率(70分以下)不低于10%,总成绩为各节点成绩之和。
  3.答辩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于6月16日前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数据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含电子文档),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安排报送至学校督导团。毕业答辩安排可由毕业设计智能管理平台中直接导出。
  (2)请各学院于6月27日18点之前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分析表(见附件2)一份(含电子文档),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3)请各学院于6月28日上午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确定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进行总结,并将燕山大学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见附件3)纸质版(含电子文档)于7月12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三、毕业设计智能管理平台操作要求
  1.各学院于6月16日前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平台上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含成员、时间和地点等),每个答辩组不少于3人。助教可担任答辩组秘书,但不能作为答辩组成员。答辩组名称统一格式为:专业(方向)第几组/共几组,例如:轧钢2/4。请各学院教务科对本学院答辩组安排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务必在 6月17日前将个人毕业设计(论文)及PPT演示文稿上传至毕业设计智能管理平台,届时还未上传者,不允许其参加毕业答辩。
  3.请各学院于6月26日下午18点之前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平台上录入学生毕业答辩成绩。

  四、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1.推荐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请各专业(方向)根据《燕山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并按照教务处分配的名额(见附件4),推荐本专业(方向)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被推荐学生须填写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见附件5),并由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批。
  2.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所需材料于6月27日下午18点之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1)XX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见附件6)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此汇总表不能与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或者原件打包装袋,需单独报送。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请各学院将纸质版参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总并单独装袋,档案袋正面需粘贴“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摘要”的电子文档汇总打包后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sjk@ysu.edu.cn)。电子文档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学生姓名+专业简称,例如: 。为了便于交流学习,教务处将编印“燕山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选编”。“摘要”撰写应按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选编撰写规范》执行(见附件7)。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参评材料。被推荐学生需用档案袋自行整理参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并在档案袋上注明学院、专业、学生姓名。参评材料包含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毕业设计(论文)原件、计算说明书及设计图纸等,原则上一名学生只能报一份装袋材料,不能折叠的图纸、各种图片展板等除外。
  3.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2016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以文件方式公布,并为学生颁发证书。

  五、二次答辩相关要求
  1.为了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可为首次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的学生组织二次答辩,时间安排在正式答辩两周后且在7月13日之前。
  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二次答辩工作。二次答辩委员会(包括答辩组)组成人员应为5人或7人,助教可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组)成员。答辩组成员安排时仍遵守“回避”原则,即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3.二次答辩的成绩按照表决制进行评定,表决结果为合格的同学其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记为60分,表决结果为不合格的同学成绩维持原总成绩不变。
  4.凡需组织二次答辩的学院,请在答辩开始前3天内将二次答辩委员会名单(含电子文档)(见附件8)报至实践教学管理科。

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地点:世纪楼503室
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sjk@ysu.edu.cn
联系电话:8057095

附件:
1.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数据表(样例)
2. 2016届燕山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分析表
3. 燕山大学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4. 2016届学院推荐本科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表
5. 燕山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6. XX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7. 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选编撰写规范及样例
8.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委员会(样例)



                                   教 务 处
                                   2016年5月13日

 

上一条: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下一条: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