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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实施 “大班授课、小班研讨” 教学模式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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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由于教室资源和师资资源问题,我校部分本科课程教学(尤其是部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采取“大班授课”的教学模式(班容量超过3个行政班级)。“大班授课”的教学模式虽然有利于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理论讲授、案例分析、问题解答,但无法更有效的进行课堂互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考勤管理及进行学习效果的考评等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全面贯彻“以能力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育教学理念,提升课程质量,学校决定在全校推行 “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的教学模式。特要求如下:
  一、适用课程类别
  1.数学及自然科学类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采取自愿申报制;
  2.其他课程按教学需要、师资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也可申报;
  3.课程课堂规模不限,鼓励3个行政班及以上教学规模课程申报。
  二、教学组织方式
  1.“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模式由主讲教师设计方案并承担大班教学工作,课程主讲教师、其他教师、青年教师或者研究生助教负责组织小班研讨及其他辅助工作;
  2.主讲教师负责其他教师、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助教的指导、任务分派和业绩考核;
  3.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助教工作职责:
  (1)根据主讲教师要求随堂听课,并协助主讲老师进行教学管理、完成课堂教学;
  (2)组织学生进行小班研讨、集中答疑、研讨习题等与课程相关的形式多样的活动;
  (3)日常学习管理:包括协助教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环节。
  三、教师资格类别
  主讲教师应至少独立承担过实施课程3个教学循环及以上的授课任务。
  四、实施要求
  1.“小班研讨”学时计入课程总学时,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10、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1/5。“小班研讨”课堂规模为1个行政班;
  2.“大班授课、小班研讨”课程主讲教师必须承担一个以上“小班研讨”课;
  3.“大班授课、小班研讨”课程主讲教师和研讨教师要采用集体备课、定期交流等形式进行各类教学研讨;
  4.每门课程需在课程结束后提交“大班授课、小班研讨”实施总结报告。主讲教师要负责对研讨教师进行考评。
  五、工作量计算办法及激励措施
  1.对于主讲教师的“大班授课”部分学时按照原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对于主讲教师本人承担的“小班研讨”学时计入教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学时要求;
  2.对于“小班研讨”的每个小班的教学任务都按照1门课程计算;
  3.数学及自然科学类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小班研讨”,按1.4系数计算教师工作量,按1.2系数计算研究生助教工作量;
  4.其他课程的“小班研讨”,按1.2系数计算教师工作量,按1.0系数计算研究生助教工作量;
  5.将青年教师承担小班研讨工作计入青年教师考核档案。
  六、审批流程
  1.每学期期末,教务处组织申报下学期“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模式实施,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大班授课、小班研讨” 教学模式实施申报表和汇总表。同时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进行青年教师助课情况备案和向人事处提交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申请和要求;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对青年教师助课进行审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人事处对研究生助教聘任进行审批。
  七、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2016年春季学期教学周第13周及以后开课课程,请于第11周周二(5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大班授课、小班研讨” 教学模式实施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质科(世纪楼509)



附件:
1.《燕山大学“大班授课、小班研讨” 教学模式实施申报表》
2.《燕山大学“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黄丽、李文静
联系电话:8047707
电子邮箱:jxk@ysu.edu.cn


                                         教务处
                                         2016年4月28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秋季学期公共选修课课源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本科专业英文名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