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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2016-10-10 15:38   教务科

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件

院发〔2016〕11号

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有效推动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集体教育与个体教育、学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依据《燕山大学本科生双创教育及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要求,制订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一、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第一条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在校工作超过1年(新引进博士学历教师无工作时间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岗专任教师。

第二条  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  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

第四条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组织活动能力,身心健康。

二、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第五条  品德养成。导师负有对所指导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义务,关爱学生、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引导并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六条  学业指导。导师应为学生推荐专业著作、阅读文献和学习网站,引导学生了解专业及行业发展动态、社会需求,结合自身特长和职业规划,合理选择专业方向;指导学生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进程;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优化学习方法,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七条  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导师应按照《燕山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督促或指导学生获得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并按照相应年级培养计划要求认定所指导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导师应指导学生有效利用图书馆、实验室等资源条件,积极为学生参加科研课题创造条件,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吸收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在实践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第八条  人文关怀。导师应关心学生心理健康,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行为习惯,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增强承受挫折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最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本科生导师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  主动研究学生培养过程和要求。导师应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了解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与时俱进更新已有储备知识。

第十条  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开展师生交流。导师需与所指导的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通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座谈讨论、集体研讨、个别谈话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导师每学期应安排4次及以上与学生的见面会并提供见面活动记录(见附件1)等相关佐证材料,跟学生进行一对一面谈或集体指导,并通过电话、微信、QQ等多种媒介与学生保持联系。

第十一条  言传身教,重在引导。导师应成为值得学生信赖的朋友,并以自己的治学态度和人格魅力成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成长的引路人,而不是单纯的管理者。导师必须严格按照《燕山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对所指导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进行认定,实事求是,做好诚信教育。

第十二条  指导过程有计划,有总结,注重学生个性化培养。导师应根据学生的自身特点、专业要求和对创新创业教育学分需求,适时发放本科生专业学习和创新创业学分指导需求调查表(见附件2)以全面了解学生的需求状况。并根据学业成绩和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获得情况每学期动态调整指导计划并填写指导计划表(见附件3),撰写导师工作日志,真实记录指导活动,并按学期写出工作总结。

四、本科生导师的管理

第十三条  导师的遴选和配备由学院负责,报学校教务处备案,聘用期为四年。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每年级专业最多5名学生配备一名导师。担任本科生导师,指导一名学生每学年可计2学时工作量。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导师的选拔、聘任、考核和评优工作,并就如何改进导师制进行研究和决策。

第十五条  特殊情况,如若调整导师,需提请学院审批。

五、本科生导师的考核

第十六条  对本科生导师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在学校教务系统管理平台上提交拟取得创新创业学分的证明材料并对指导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春季学期6月30日之前,秋季学期12月30日之前完成。

第十七条  每学年期末根据学生满意度评分和工作总结、工作日志撰写情况对本科生导师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第十八条  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满足基本要求,学生满意度低于50%的导师,由学院负责撤换。

六、学校每学年对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核为优秀的导师颁发优秀导师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导师,直接推荐参评各类育人工作奖项。

七、本细则自2016级本科生起实施。

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10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成立第一届本科生双创教育及学业导师工作小组的通知

院属各系、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政策要求,促进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在校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指导与服务,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届本科生双创教育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长:王利民

副组长:李     袁云岗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于栋利  于金库  于凤荣  王天生  王亦晨  王少飞        

     孙宝茹  刘祥城  苏治斌  张振琳  彭秋明  彭桂荣

     温福昇    

下设双创教育服务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联络员:王少飞

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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